法律问答

我朋友被人打伤在派出所调节不成经过法院调解后缓期三个月赔偿,可是到期仍不赔偿,强制执行他也是一再的托。

2018-08-09 14:04:5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被人打伤可以要求赔偿,主要有治疗费、误工费、交通费等经济损失。
      《侵权责任法》第十六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 申请强制执行调解后对方还款一部份停止还钱,不需要再次申请,继续执行即可;执行期间积极同执行法官沟通联系。n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运用国家强制力量,根据发生法律效力文书明确具体的执行内容,强制民事义务人完成其所承担的义务,以保证权利人的权利得以实现。
    n发生法律效力的文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民事判决书、实现担保物权裁定、确认调解协议裁定、支付令等。n它们一经生效,义务人即应自动履行。n如拒不履行,权利人可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n提出申请的权利人称申请人,被指名履行义务的人称被执行人。n
  • 申请强制执行的必备材料
    1、执行申请书。由申请执行人签字或盖章。
    2、生效法律文书原件。
    3、执行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公民个人申请的,应当提交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4、申请人不能亲自到法院申请执行,需委托代理人代为其申请执行的,应出具授权委托书。
    5、法律文书的生效证明。属本院判决、调解、裁定的,应由经办法官或书记员签字证明已经生效。
    6、提供被执行人可供执行的财产清单。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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