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领养孩需要什么条件
1、领养孩子需要的条件如下:
(1)无子女或只有一名子女;
(2)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3)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4)年满30周岁;
(5)
无配偶者收养异性子女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四十周岁以上;
(6)无子女的收养人可以收养两名子女;有子女的收养人只能收养一名子女。收养孤儿、残疾儿童或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八条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无子女或者只有一名子女;
(二)有抚养、教育和保护被收养人的能力;
(三)未患有在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四)无不利于被收养人健康成长的违法犯罪记录;
(五)年满三十周岁。
二、
离婚领养的孩子怎么办
离婚领养的孩子未满两周岁的应该给养母抚养。已满两周岁的孩子,父母双方对收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经济能力,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将孩子判给其养父或者养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