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因为公司拖欠工资,没有续签劳动合同,我发出了解除劳动关系的通知,依法进行了劳动仲裁。现在公司说我自动离职是否合法,理由是我没有交接工作

讨薪
2023-06-08 13:2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只需要举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举证其是否支付工资,即使没有离职证明,只要有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仍然有可能实现仲裁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因公司拖欠工资离职,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离职证明,然后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工资。劳动者只需要举证与用人单位之间存在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举证其是否支付工资,即使没有离职证明,只要有其他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劳动者仍然有可能实现仲裁请求。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
    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
    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
  • 法律分析:劳动合同不会因为拖欠工资而自动解除。如果用人单位长时间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并且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位和拖欠的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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