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起诉并查封欠我钱的人的财产,但是他被我查封的房产在法院已经提供了反担保了,这套房产影响法院执行给我吗?会有什么说法?

2018-08-09 14:15:0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院查封房产的手续:  
    1、法院向国土房产部门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及附带的法律文书;  
    2、办案人员向国土房产部门出示法院工作证,并分下列不同情形办理查封手续:  
    (1)被查封的标的物已核发房地产证的,应提交国土房产局档案室出具的查册表;  
    (2)被查封的标的物是预售商品房的,应提交房地产交易所出具的该预售商品房的交易情况表或该楼盘的明细表;  
    (3)被查封的标的物是土地的,应先到国土房产局档案室查清该土地权属情况,并提交查册的书面结果。  
    3、国土房产部门根据法院提交的资料,进行查封处理。
  • 只要法院查封了房屋,就一定会通知房屋所有人的,会将查封裁定书送达给房主的。如果房屋尚未办理房产证,可以到房屋所在地的法院或者房产局询问。也可以到房屋四周查看有没有张贴查封公告。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财产保全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或者法律规定的其他方法。人民法院保全财产后,应当立即通知被保全财产的人。《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条规定:查封尚未进行权属登记的建筑物时,人民法院应当通知其管理人或者该建筑物的实际占有人,并在显著位置张贴公告。
  • 您好,你可申请执行法院对该商人房屋进行查封,然后按拍卖。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拍卖、变卖财产的规定》第1条“在执行程序中,被执行人的财产被查封、扣押、冻结后,人民法院应当及时进行拍卖、变卖或者采取其他执行措施。
    ”至于范文,您可以网上查财产保全范文,最好有律师代为书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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