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电动车撞上机动车,电动车车主手指皮肤擦破,电动车车主要求我赔偿手机,但现场根本没看到手机,交警扣留双方车辆,没出具责任书,要双方自行调解,请问我该怎么处理,如何才能拿回我被扣车辆,交警最迟几个工作放还?

2019-05-24 09:45:1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车辆一般20天,最长不得超过30天(车辆与行驶证是一体的)。驾驶证是15天。
    根据第七十二条之规定:因收集证据的需要,可以扣留事故车辆,但是应当妥善保管,以备核查。

    根据第三十九条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对当事人生理、精神状况、人体损伤、尸体、车辆及其行驶速度、痕迹、物品以及现场的道路状况等需要进行检验、鉴定的,应当在勘查现场之日起五日内指派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具备资格的鉴定机构进行检验、鉴定。

    检验、鉴定应当在二十日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十日。检验、鉴定周期超过时限的,须报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因此在发生车祸后,如果车辆被交警扣押的,可以先行同伤者进行赔偿,赔偿后可以联系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询问提取车辆的时间。
  • 等交警出具事故责任认定书后,要双方彻底协商解决了赔偿问题后,才能拿回被扣车辆和证件。
    至于赔偿问题,等到责任划分之后,你们协商一般是私下进行,只要通知保险公司就可以了,不过保险公司赔偿是有限度的,而且你们协商之后,只需要在交警在场的情况下签调解文书就可以了,保险公司也不会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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