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工作两个月没有签合同,没有保险可以劳动仲裁吗?

社会保险
2023-06-08 20:02:06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没有合同可以劳动仲裁
    1、没有合同可以劳动仲裁。没签劳动合同,可以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申请劳动仲裁。劳动者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八十二条
    提出仲裁要求的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仲裁裁决一般应在收到仲裁申请的六十日内作出。对仲裁裁决无异议的,当事人必须履行。
    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二、申请劳动仲裁需要什么材料
    1、劳动仲裁申请书,详细陈述申请事项事实理由,一式两份或按被申请人人数提供;
    2、申请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
    3、有委托代理人的,需当面签定并提交《授权委托书》,注明委托事项,同时提交受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律师事务所派出的执业律师,应提供执业律师的证件复印件:如委托人的代理人是公民,应提供与委托人签订的不收费代理协议书,以及代理人和委托人之间的关系的法律资料;
    4、被申请人工商注册信息资料;
    5、申请人与被申请人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仲裁,只是没有合同申请仲裁的话,可能给日后维权的举证带来不便,可以工作期间注意收集好证明劳动关系的证据申请劳动仲裁。需要的证据有以下这些:
    1、在社保局打印并盖章的社保清单;
    2、地税局打印并盖章的个税完税证明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 没有劳动合同,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只要能够证明你曾经在这里工作过的证据,如工资流水、缴纳社保的证明、工作服、证人证言等这些证据都可以证明。
    没有营业执照,只要知道公司的名称,可以去国家企业公示信息网上打印公司的信息
    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
    用人单位没有营业执照,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属于非法用工,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商局进行投诉,也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劳动合同法》
    第九十三条 对不具备合法经营资格的用人单位的违法犯罪行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劳动者已经付出劳动的,该单位或者其出资人应当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经济补偿、赔偿金;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个人承包经营违反本法规定招用劳动者,给劳动者造成损害的,发包的组织与个人承包经营者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第二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发生的下列劳动争议,适用本法:
    (一)因确认劳动关系发生的争议;
    (二)因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
    (三)因除名、辞退和辞职、离职发生的争议;
    (四)因工作时间、休息休假、社会保险、福利、培训以及劳动保护发生的争议;
    (五)因劳动报酬、工伤医疗费、经济补偿或者赔偿金等发生的争议;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劳动争议。
    第二十七条 劳动争议申请仲裁的时效期间为一年。仲裁时效期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被侵害之日起计算。 前款规定的仲裁时效,因当事人一方向对方当事人主张权利,或者向有关部门请求权利救济,或者对方当事人同意履行义务而中断。
    从中断时起,仲裁时效期间重新计算。 因不可抗力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当事人不能在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申请仲裁的,仲裁时效中止。从中止时效的原因消除之日起,仲裁时效期间继续计算。
    劳动关系存续期间因拖欠劳动报酬发生争议的,劳动者申请仲裁不受本条第一款规定的仲裁时效期间的限制;但是,劳动关系终止的,应当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一年内提出。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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