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家房子跑水给楼下淹了楼下要求赔偿要求刷棚和地板全部换掉,最后要求赔给他5000元由于我们是小孩害怕就答应了,先付了2000剩下的下两个月付完打了欠条,我觉得他这是讹我根本不值5000?

其它
2019-05-24 10:40:1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1、欠条只要是双方真实意思的表示,不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双方签名就是有效的,不以按手印为生效要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二条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起诉时,应当提供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以及其他能够证明借贷法律关系存在的证据。当事人持有的借据、收据、欠条等债权凭证没有载明债权人,持有债权凭证的当事人提起民间借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被告对原告的债权人资格提出有事实依据的抗辩,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原告不具有债权人资格的,裁定驳回起诉。但要注意是否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欠条约定了还款日期,在还款日期届满之后2年内不向债务人追讨的话,就算了过了诉讼时效。如果没有约定还款日期,就不存在诉讼时效的问题。  
    2、本案诉讼费按照诉讼请求金额的
    2.5%收取,即2000元,原告胜诉后,法院会退回诉讼费,改由被告承担。  
    3、胜诉后是否可以拿到钱,还得看债务人有没有能力履行判决,如果有,债务人不履行的,原告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如果被执行人没有财产可供执行,只能等被执行人有能力时再履行。
  • 你好,你的问题为你解答如下:
    1、首先你要明确,你们之间不是婚姻关系,只是男女同居关系,同居关系不受法律保护。
    2、中国大陆从1994年以后,不再存在所谓的事实婚姻
    婚姻关系的建立,以到民政部门办理结婚登记、领取结婚证为标志。同居关系,不管同居多少年,不管有没有孩子,都不具有合法的婚姻关系。
    3、如果你起诉到法院,要求解除你们的同居关系,法院不会受理这样的案件。
    4、同居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那么解除同居关系也是你们两个人的事情,你和他协商解决就是了。
    5、同居期间也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有财产约定的按照约定,没有约定的各自财产归各自所有。
    如果你们双方因同居关系发生析产纠纷、因孩子孩子抚养费的问题发生纠纷,如果协商不成,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