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支付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是什么意思?

讨薪
2023-06-09 09:3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最低工资标准的意思是:劳动合同中约定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公布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应实行同工同酬,支付给劳动者的工资在剔除延长工作时间工资,中班、夜班、高温、低温、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环境、条件下的津贴,法律、法规和国家规定的劳动者福利待遇等,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法律依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
    工资分配应当遵循按劳分配原则,实行同工同酬。工资水平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国家对工资总量实行宏观调控。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抱国务院备案。
  • 最低工资标准的意思:劳动者在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民政府规定,之后报国务院备案。
    法律依据:《最低工资规定》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最低工资标准,是指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前提下,用人单位依法应支付的最低劳动报酬。
    本规定所称正常劳动,是指劳动者按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在法定工作时间或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从事的劳动。劳动者依法享受带薪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生育(产)假、节育手术假等国家规定的假期间,以及法定工作时间内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视为提供了正常劳动。
  • 法律分析: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我国法律规定,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任何约定与之相冲突的都是无效的,劳动者有权获得与其劳动相适应的工资,而且工资不得低于劳动法规定的最低工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四十八条 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
    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报国务院备案。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
    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