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司和我签了试用期合同(三个月),但是没有签劳动合同。现在三个月快到了。月底老板跟我说话,希望我自动离开。我该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0 08:03: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 【劳动者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 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或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依据第三十九条、四十条、四十一条规定可以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除开第三十九条规定的情况外,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需要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 你直接提交辞职申请书即可。待公司批准后,办理离职手续。


    如果单位不同意,你可以提出劳动仲裁,以用人单位未签订劳动合同,违反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要求终止劳动关系,并索要双倍工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