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仲裁
2023-06-10 08:44: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民事合同纠纷可以仲裁的条件:
    1、有仲裁协议,即申请人和被申请人原来有进行仲裁解决合同争议的合意;
    2、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3、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法律依据:《仲裁法》第二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仲裁协议;
    (二)有具体的仲裁请求和事实、理由;
    (三)属于仲裁委员会的受理范围。

    第二十二条
    当事人申请仲裁,应当向仲裁委员会递交仲裁协议、仲裁申请书及副本。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 公司间发生合同纠纷,可以按下列步骤来走法律程序:
    1、到法院起诉或者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2、上述机构决定是否受理;
    3、决定受理的,再进行调解或者依法作出裁判;
    4、依法履行生效的裁决;
    5、若一方拒不履行的,另一方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
    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一百二十五条
    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民事纠纷,适宜调解的,先行调解,但当事人拒绝调解的除外。
  • 合同纠纷仲裁程序:先准备好仲裁申请书和相应的证据材料;然后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如果仲裁委员会予以受理的,再由当事人依法参与仲裁庭的审理,进行辩论、质证;最后则由仲裁庭调解或及时作出裁决。如果不予受理的,则书面告知当事人,并说明理由。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第二条
    平等主体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之间发生的合同纠纷和其他财产权益纠纷,可以仲裁。

    第二十四条
    仲裁委员会收到仲裁申请书之日起五日内,认为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受理,并通知当事人;认为不符合受理条件的,应当书面通知当事人不予受理,并说明理由。

    第五十条
    当事人达成和解协议,撤回仲裁申请后反悔的,可以根据仲裁协议申请仲裁。  
    第五十一条
    仲裁庭在作出裁决前,可以先行调解。
    当事人自愿调解的,仲裁庭应当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作出裁决。
    调解达成协议的,仲裁庭应当制作调解书或者根据协议的结果制作裁决书。调解书与裁决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