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通事故中,单方面受伤,是否可以申请工伤等级认定

工伤索赔
2023-06-10 11: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职工在交通事故中受伤,如果本人不负主要责任且是发生在上下班途中的,能认定为工伤。如果职工应当负主要责任或者发生的时间不是上下班途中的,则一般不能认定为工伤。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条
    职工符合本条例第十四条、第十五条的规定,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故意犯罪的;
    (二)醉酒或者吸毒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 交通事故主责一方不能申请工伤。如果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能去申报工伤;但是如果劳动者对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则不能认定为工伤,不能去提出申请。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 法律分析:国家并未就伤残评定做出统一规范。当前关于伤残评定的参考规定有《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GB/T 16180-200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 18667-2002)、医疗事故分级标准(试行)
    (2002)等等。法律依据:《人体损伤残疾程度鉴定标准》
    1.3 鉴定原则
    1.
    3.1鉴定应在伤及并发症经治疗达到临床治疗终结或状态稳定后进行。
    1.
    3.2鉴定应依据人体损伤后果或结局、残疾与损伤之间的关系,综合分析。
    1.
    3.3鉴定涉及原有伤病(残)时,应当说明与现有后果或结局的关系。
    1.
    3.4鉴定同一部位损伤涉及多项条款规定或两个部位以上损伤的,应分别鉴定残疾等级,以最高等级定级,两项等级相同者,最多晋升一级。
    1.
    3.5鉴定涉及未列入本标准的损伤类型,按照残疾等级划分依据,比照本标准中最相类似的条款进行鉴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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