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房屋是镇上没有房产证的现在买房合同丢失了怎么办?

房屋买卖
2023-06-10 17:02:3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购房合同丢失可以先向开发商说明情况,与开发商协商解决,最好能重新签订购房台同,并就所支付购房款事宜要求开发商出具相关证明。
    如果购买的是期房并且没有办理房产登记,可以到当地人民政府房地产管理部门和土地管理部门查询。
    根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的规定,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法律依据:《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三条
    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由一个部门统一负责房产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的,可以制作、颁发统一的房地产权证书,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条的规定,将房屋的所有权和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的确认和变更,分别载入房地产权证书。
  • 法律分析:
    1、有关部门有登记备案. 按我国现行规定,购买商品房无论是现房还是期房,购房买卖或预售合同均已在相关部门登记备案。一旦原购房合同丢失,房屋产权人可凭房产证与身份证到的合同登记部门 (当地房地局档案室)办理查询。
    2、可在获得的购房合同复印件上加盖原产权单位公章作为原购房合同原件的替代;
    3、办理报税手续。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
    第六十条 国家实行土地使用权和房屋所有权登记发证制度。
    第六十一条 以 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得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 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 购房合同丢失的,不可以办理房产证。购房者与开发商签订完购房合同后,该合同就是证明购房者购买房屋的合法凭证,而开发商在办理房屋产权证书时,需要将所有的四本合同拿到房管部门才能够办理产权证书,缺少任何一本都不行,所以丢失要及时补办。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规定,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一十一条
    当事人申请登记,应当根据不同登记事项提供权属证明和不动产界址、面积等必要材料。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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