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犯罪嫌疑人怀孕能否判处监外执行,监外执行的条件是什么

刑事辩护
2023-06-11 00:30:54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监外执行是指犯罪嫌疑人在监狱外执行刑罚的刑罚执行制度,对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如果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情形的,可以监外执行。法律依据:《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
    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
  • 监外执行是指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的罪犯,本应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服刑,由于出现了法律规定的某种特殊情形,不适宜在监狱或其他执行场所执行刑罚时,暂时釆取的一种变通执行方法。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等,可以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
  • 适用监外执行的对象为被判处拘役或者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存在下列情形的,可以适用暂予监外执行:
    1、患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
    2、处于怀孕期间或者正在哺乳期的妇女;
    3、生活无法自理,监外执行无社会无限性。被判处无期徒刑的孕妇或哺乳期的妇女也可以适用监外执行,自伤自残的犯罪分子不适用监外执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二百六十五条
    对被判处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的罪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
    (一)有严重疾病需要保外就医的;
    (二)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三)生活不能自理,适用暂予监外执行不致危害社会的。对被判处无期徒刑的罪犯,有前款第二项规定情形的,可以暂予监外执行。对适用保外就医可能有社会危险性的罪犯,或者自伤自残的罪犯,不得保外就医。对罪犯确有严重疾病,必须保外就医的,由省级人民政府指定的医院诊断并开具证明文件。在交付执行前,暂予监外执行由交付执行的人民法院决定;在交付执行后,暂予监外执行由监狱或者看守所提出书面意见,报省级以上监狱管理机关或者设区的市一级以上公安机关批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