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离婚可以直接到民政局离婚吗?有没有什么手续什么的

离婚
2019-05-24 14:45:02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家暴可以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在裁判离婚的法定理由中,将配偶一方"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作为法院对夫妻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离婚案件,作出准予离婚的法定理由之一。
    一方有家暴行为,另一方提出离婚的,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 离婚需要出具双方的户口簿、身份证、结婚证、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等材料,当事人证件材料齐全的,婚姻登记机关应当办理离婚登记手续,否则不可以办理。根据《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第十条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第十一条办理离婚登记的内地居民应当出具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办理离婚登记的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外国人除应当出具前款第
    (二)项、第
    (三)项规定的证件、证明材料外,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证、身份证,华侨、外国人还应当出具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