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叔叔没有孩子,父母不在了。现在他因病瘫痪,失去了照顾自己的能力。但是他有兄弟姐妹。兄弟姐妹有义务赡养他吗?如果有,兄弟姐妹不想在意,有法律责任吗?

赡养
2023-06-11 08:1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成年兄妹之间没有赡养义务,赡养指子女或晚辈对父母或长辈在物质上和生活上的帮助。
    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的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五条,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于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无力抚养的未成年弟、妹,有扶养的义务。
    由兄、姐扶养长大的有负担能力的弟、妹,对于缺乏劳动能力又缺乏生活来源的兄、姐,有扶养的义务。
  • 残疾人的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但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了,则此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尚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 残疾人的兄弟姐妹,没有赡养义务。但如果父母已经死亡或者父母因为其他原因丧失抚养能力了,则此时有负担能力的兄、姐对尚未成年的弟、妹有抚养的义务。赡养是指子女在物质上和精神上为父母提供必要的生活条件,子女作为赡养人,应当履行对老年人经济上供养、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藉的义务,照顾老年人的特殊需要。
    儿子和女儿都有义务赡养父母。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抚养费、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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