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黑龙江省,离休的葬礼费用是多少?需要哪些程序?配偶和孩子,该如何分配?
-
【
法律分析
】
丧葬费有剩余的时候分配有以下情况:
(一)有配偶且有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
(二)有配偶但已经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将剩余部分分配给配偶的监护人;
(三)没有配偶的,按照一定比例分配给其子女,有几个按照几个的比例;
(四)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的,分配给生前监护人;
(五)没有配偶也没有子女亦没有监护人的,捐赠出去。
【
法律依据: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二条 遗产是
自然人死亡时遗留的个人合法财产。
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根据其性质不得
继承的遗产,不得继承。
-
法律分析:丧葬费有争议的首先由死者的近亲属之间相互协商处理;达不成一致意见的,可以请调解组织或村委会、居委会调解;或者向人民法院起诉确定丧葬费的分配。丧葬费的分配可参照
遗产分配的相关规定。
法律依据:《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 》
第一条 职工本人
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一至三天的婚丧假。
第二条 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职工在外地的直系亲属死亡时需要职工本人去外地料理丧事的,都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
第三条 在批准的婚丧假和路程假期间,职工的工资照发。
途中的车船费等,由职工自理。
-
法律分析:一般殡葬费是用来安葬逝者的,如果安葬逝者的钱由子女出的,应当给出钱的子女,有剩余的可以平均分配。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
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
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
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
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