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受害人坐在货车上要去进货,货车前面有一事故发生,行驶大货车前面停有一辆大客车,货车要超前面大客车,由于超车车速超快,对面有一辆垃圾车正面驶来,造成受害者从货车上摔出,撞到对面垃圾车上,受害人摔到地上,正面倒地面部着地,喷血而亡。现在要如何索赔?大客车是否有责任?有赔偿吗?责任认定书还没有下达

其它
2019-05-24 15:44:35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问题;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76条,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的部分,如果是机动车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之间发生交通事故,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没有过错的,由机动车一方承担赔偿责任;有证据证明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有过错的,根据过错程度适当减轻机动车一方的赔偿责任;机动车一方没有过错的,承担不超过百分之十的赔偿责任。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非机动车驾驶人、行人故意碰撞机动车造成的,机动车一方不承担赔偿责任;对方全责应当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因此,您可以首先要求对方保险公司赔付,如果保险公司的赔付不足的,剩余部分应由对方进行赔偿;如果对方拒绝赔偿的,您可起诉至法院,将对方及其保险公司列为共同被告要求赔偿;赔偿内容:医疗费、护理费:相应医疗收费单据支撑,当然包括后续医疗费用交通费、营养费、误工费...:均需相应证据,误工费最好有工资减少的记录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残疾生活辅助具费和残疾赔偿金:是否构成伤残,要进行伤残事故鉴定。
    精神损害赔偿:需要你方举证受到了严重精神损害。
  • 如果驾驶机动车的驾驶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为≥20mg/100ml,且<80mg/100ml的,属于酒后驾驶(即酒驾);如果血液中的酒精含量≥80mg/100ml的,则属于醉酒驾驶。酒驾机动车 的,应承担行政责任,而醉驾机动车的,则在承担刑事责任的同时,还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十五日拘留,并处五千元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醉酒驾驶机动车的,构成危险驾驶罪,应判六个月以下拘役 ,并处罚金;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如果是醉酒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后十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后,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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