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的,必须要写明具体金额,这也是为了避免之后产生的一系列麻烦,金额必须要在合同上写清楚,否则之后容易产生误会,或者被钻空子,导致合同没有一点约束力。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规定签订劳动合同,通常需要包含如下内容: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劳动合同法》第17条规定: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七)社会保险;
(八)
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
此阶段由
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
缔约过失责任。
合同的订立是指缔约当事人相互为意思表示并达成合意而成立了合同。合同的订立由“订”和“立”两个阶段组成。
“订”强调缔约的行为和过程为是缔约各方接触、治商过程,包括缔约各方的接触、洽商并最终达成协议前的整个讨价还价过程。此阶段由要约邀请、要约、反要约诸制度加以规范和约束,产生先合同义务及缔约过失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