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个月的劳动合同即将过了试用期,突然收到试用期不合格的通知书,可以得到补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1 18:4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您好,您可以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解决! 

  • 可以得到经济补偿。因为用人单位没有正当理由辞退员工,是有进行经济赔偿的。和用人单位协商不成的,可以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举报,申请劳动仲裁
  • 法律分析:如果试用期不合格,单位应该出书面的通知给你,如果没有通知,就视为试用期合格应该转正。应按转正后的工资街待遇支付工资。如果此时用人单位拒不转正,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
    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第二十条 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二十一条 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