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劳动合同已签订一年,但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这三个月内,没有为该员工购买社会保险。如果员工在第四个月底离职,他可以要求赔偿吗?赔偿金是多少?

劳动合同纠纷
2022-10-07 14:20:3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在试用期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如果是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如果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如果,劳动者同企业未解除劳动合同就和另一个公司签订劳动合同,那么新签的劳动合同是无效合同,因此造成损失的,劳动者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 试用期员工与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需要赔偿由以下情况决定: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等等

  • 1.企业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支付赔偿金,赔偿金数额是经济补偿金的二倍,在试用期,那肯定是不到六个月了,经济补偿为半个月工资,最后赔偿金的数额就是一个月的工资。
    2.劳动者提出离职,企业不需支付补偿金
    3.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企业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不需要支付补偿金;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失性辞退)】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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