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结婚后和父母分户,弟弟和父母在一起,我在父母确权了的土地上修了房,现在办不了房产证,怎么办?我和父母都是本村村民

2019-05-24 16:53:54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离婚后是先分户,还是先办房产过户,由个人根据个人情况决定。互不影响的。  《房屋登记办法》  第三十二条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当事人应当在有关法律文件生效或者事实发生后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  
    (一)买卖;  
    (二)互换;  
    (三)赠与;  
    (四)继承、受遗赠;  
    (五)房屋分割、合并,导致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六)以房屋出资入股;  
    (七)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分立、合并,导致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三十三条  申请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登记申请书;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房屋所有权证书或者房地产权证书;  
    (四)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五)其他必要材料。  前款第
    (四)项材料,可以是买卖合同、互换合同赠与合同、受遗赠证明、继承证明、分割协议、合并协议、人民法院或者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其他证明房屋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材料。  《物权法》:  第十七条 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第十七条和公安部三局关于执行户口登记条例的初步意见第九条的规定,公民分户应按如下规定办理:   分户的条件是实际住房有两个以上自然间,且单独生活。单元楼房的分户仅限于离婚分户,筒子楼的分户按平房分户办理。自建房等违章建筑不予分户。   
    (1)一家同居一处,因结婚单独居住,不在一起生活的;   
    (2)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离婚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3)经法院判决或调解的房产纠纷当事人有房屋居住权,且确实在此居住的;   
    (4)已办理了私房析产、赠予以及继承手续的;   
    (5)已在房屋管理部门办理了房契分户手续的;
  • 如果夫妻未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进行约定,则婚后购买的为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继承的房屋
      
    1、所有法定继承人必须带着身份证明、户口本、房权证、死亡证明等到公证处办理房产继承公证,领取公证书;
      
    2、带着
    (1)项材料到房管部门申请办理,房管部门审批核准后,缴费取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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