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晚上好,陈律师!我的一个朋友早年在其他地方结婚,没有领结婚证。他们在一起生活时有三个孩子。后来,他们因为感情不合而分开了。他们需要领离婚证吗?如何处理财产、债权债务子女抚养费?谢谢陈律师!

子女抚养
2023-06-12 02:34:1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没有结婚证的,可以协商分割共同财产,也可以去法院要求分割。不管有没有构成事实婚姻,也不管有没有结婚证,共同财产的分割法院是会受理的。只不过没有领取结婚证并且没有构成事实婚姻的双方不可以请求法院判决离婚。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一)》第三条
    当事人提起诉讼仅请求解除同居关系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已经受理的,裁定驳回起诉。
    当事人因同居期间财产分割或者子女抚养纠纷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
  • 法律分析:没结婚证不用办理离婚手续,可直接分开就行了。财产与子女问题协商不成的可起诉到法院。两个孩子的抚养权,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法院解决。一般会以孩子利益为主,看夫妻双方的生活条件而定。
    如果想争取孩子抚养权的话,就必须出具自己能够抚养好孩子的证明,那么你就要负主要责任,对方负补充责任。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 法律分析:没领过结婚证,不存在办理离婚手续。双方可自行协商孩子的抚养权和抚养费,如果在同居期间有财产也可以协商解决,孩子问题和财产问题,如协商不成,可起诉到法院。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
    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