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失踪了怎么查找踪迹

2023-06-12 13: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人失踪了,可以通过报警或身份证号查找,公安机关有义务维护人民生命安全,但能否找到人需要根据实际情况确定。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
    第一百七十一条 对接受的案件,或者发现的犯罪线索,公安机关应当迅速进行审查。
    对于在审查中发现案件事实或者线索不明的,必要时,经办案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进行初查。初查过程中,公安机关可以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采取询问、查询、勘验、鉴定和调取证据材料等不限制被调查对象人身、财产权利的措施。
    第一百七十五条 公安机关接受案件后,经审查,认为有犯罪事实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且属于自己管辖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予以立案;认为没有犯罪事实,或者犯罪事实显著轻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具有其他依法不追究刑事责任情形的,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负责人批准,不予立案。

  • 1、由警方立案
    2、采集失踪人口直系亲属的DNA及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并将相关资料上传到国家数据库
    3、调查失踪人员最后出现地点以及失踪人员的社会关系
    4、查视频监控,追踪失踪人口活动轨迹
    5、查失踪人口身份证使用显示出现地。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 法律分析:以失踪向公安机关报案后,公安机关会向报案人了解失踪人的基本情况,尤其是失踪人的外貌特征以及失踪人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以便展开调查。
    法律依据:《公安机关处置失踪警情工作标准》
    第十三条 负责查找的民警应当认真向求助人了解失踪人员相关情况,制作询问笔录,并可以要求求助人提供失踪人员的近期照片。
    根据失踪人员具体情况和查找工作的需要,询问笔录应当尽可能记载以下内容:
    (一)求助人姓名、住址、单位、与失踪人员的关系及联系方式;
    (二)失踪人员姓名、曾用名、别名、绰号、性别、年龄、民族、血型、身高、体貌特征(特别是显著体表和牙齿特征)、口音、交往关系、有无精神病史、身份证件名称及号码、车辆号牌、驾驶证号码、电话号码及QQ、MSN等网络联系号码;
    (三)失踪人员居住地、户籍所在地、工作单位或者就读学校;
    (四)失踪人员最后出现的时间、地点;
    (五)失踪前的言行、穿着服装、携带物品;
    (六)失踪人员的爱好、习惯、失踪前打算参与的活动、经常活动的地点;
    (七)求助人认为可能的失踪原因和失踪人员可能的去向;
    (八)失踪人员亲友、所在单位等通过其他途径和方法自行查找的情况,并告知求助人继续自行查找的必要性。
    (九)与失踪人员相关的其他情况。
    第十四条 公安机关要根据初查情况,确定是否为失踪警情,并将失踪警情按照分级管理要求开展查找工作。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