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行人被汽车压了脚,撞人方带医院治疗,并承担医疗费用,经检查未伤到骨头。另外撞人方给了一千元,口头说明为医药费不够再说,被撞方收下了,期间撞人方上门看望一次,被撞方表示赔偿两三千,撞人方同意但再无因信,六天后撞人方反悔,此类情况怎么处理?期间被撞方家属请假看顾,

2019-05-24 21:06:4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根据诚实信用原则及当事人处分原则,一般来说当事人达成的赔偿协议不能反悔。除非存在“行为人对行为的内容有重大误解或显失公平,一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机关予以变更或撤销”。
    注意,该变更或撤销的行为必须通过法定程序。所以,对某些交通事故有“私了”的方法处理能减少很多麻烦;但没有履行一定的手续“草率从事”可能导致后患,更可能成为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 发生交通事故,双方可以就赔偿问题协商解决,有争议的,当事人可以请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有关规定承担赔偿责任,被侵权可以要求侵权人赔偿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交通费等费用。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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