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在网上的商家那里,通过微信买了500元的衣服,从1月29日到1月31日转账,但是一直没有收到货。所以2月11日提出退款,商家同意了,但是一直拖欠,没有还给我。现在该怎么办?

网络购物
2023-06-13 11:5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商家故意拖欠退款处理方式如下:
    1、当事人可以先进行协商和解,如果消费者买的商品损害了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消费者可以先与经营者协商;
    2、当事人可以投诉商家,消费者与经营者之间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后,请求消保委调解,即由第三方对争议双方当事人进行说服劝导、沟通调和,以促成双方达成解决纠纷;
    3、如果是在网购平台上发生的退款纠纷,一般向网购平台投诉以后,网购平台会介入处理,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4、当事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准备好民事诉讼状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并提交相关的证据材料,按照人民法院的通知准时出席参与诉讼活动,若不服一审判决或裁定,应在接到判决书后15天内或接到裁定书后10天内向原审人民法院或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并递交上诉状。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
    消费者和经营者发生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可以通过下列途径解决:
    (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
    (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
    (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
    (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
    (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但是要和卖家进行协商。 等待揽件的状态就是快递员还没有上门取件,没有扫描单号,还没有发货就不会产生邮费,通常情况下和卖家协商后,都是可以退款成功的; 跟对方沟通,该商品不发货退款,如果沟通可以,那么直接在购物平台订单的页面选择不退货退款,只要商家那边确认同意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五百一十二条 通过互联网等信息网络订立的电子合同的标的为交付商品并采用快递物流方式交付的,收货人的签收时间为交付时间。电子合同的标的为提供服务的,生成的电子凭证或者实物凭证中载明的时间为提供服务时间;前述凭证没有载明时间或者载明时间与实际提供服务时间不一致的,以实际提供服务的时间为准。
    电子合同的标的物为采用在线传输方式交付的,合同标的物进入对方当事人指定的特定系统且能够检索识别的时间为交付时间。
    电子合同当事人对交付商品或者提供服务的方式、时间另有约定的,按照其约定。
  • 法律分析:可以退款,但是要和卖家进行协商。 等待揽件的状态就是快递员还没有上门取件,没有扫描单号,还没有发货就不会产生邮费,通常情况下和卖家协商后,都是可以退款成功的跟对方沟通,该商品不发货退款,如果沟通可以,那么直接在淘宝订单的页面选择不退货退款,只要商家那边确认同意就可以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二十三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按照国家规定或者与消费者的约定,承担包修、包换、包退或者其他责任的,应当按照国家规定或者约定履行,不得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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