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2014年帮朋友向借别人2万,利息1分5,两个月后人家急用钱,朋友手头还没有,正好我用一笔货款到账,替他还给人家了,本金2万,利息两个月600,随后我朋友给我写了一个借据,标明月息1分5,,中间一直给他要,他一直推说没有,本金利息一分没有还,请问,我该如何申诉?

2019-05-25 00:42:43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逾期罚息=逾期本金*日罚息利率*逾期天数(实际计算方法参照贷款合同中对罚息的具体规定)  为了解释清楚逾期不还货款如何收取利息,我举个例子,假设贷款人小王的车贷发生了贷款逾期的现象,逾期本金为5000元,合同上贷款利率为年利率8%,日利率约为
    0.02%,罚息率上浮50%,逾期天数为30天,那么,那么他所要支付的罚息金额则为:  罚息=5000*
    0.02%*
    1.5*30=45元  以上,只是我们列举的一种非常简单的情况,实际过程中,因为逾期罚息的规定不同,在真实的案例中,计算可能会更加复杂,然而有一点可以肯定的是:  在贷款利率一定的条件下,罚息金额的多少,与逾期本金和逾期天数是呈正比的关系,如果你逾期的本金越多,逾期天数越长,那么显而易见,你的逾期罚息也会越积越多,就像滚雪球一样,初看很小,但最后却大得你无法承受。
  • 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的计算方式就是复利。民间借贷遵循不保护复利原则,这是司法实践中处理借款纠纷案件所坚持的一项重要原则,也为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所确认。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借贷案件的若干意见》第六条、第七条分别作出规定:“民间借贷的利率可以适当高于银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具体掌握,但最高不得超过银行同类贷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数)。
    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高利。审理中发现债权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复利的,其利率超出第六条规定的限度时,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护”。
      由此可见,该司法解释并不完全禁止高于银行利率的行为,但是了规定出借人不得将利息计入本金谋取同期同类贷款利率四倍以外的高利,也即并未禁止出借人将利息计入本金计算合理的复利。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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