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婚前男性出资首付,写了两个人的名字,一起还贷,是共同财产吗?

离婚房产分割
2023-06-15 20: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答案是否定的。也就是说,婚前一方出资付首付写两个人名字不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具体理由如下:
    第一,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所共同拥有的财产。所谓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是指夫妻结婚后到一方死亡或者离婚之前这段时间,这期间夫妻所得的财产,除约定的外,均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夫妻一方对夫妻存续期间的财产的处分,需征得配偶的同意。

    二、关于夫妻共同财产的规定,可以看到,夫妻共同财产只有在结婚以后通过生产生活才能形成收益。结婚前由于上没有形成夫妻关系,所以不存在夫妻共同财产。

    三、其次,婚前一方支付的房产首付款,即便是载明双方的名字,由于另一方并未实际出资,因此也不能形成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三条 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 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是否属于共同财产,要根据具体情况分析:
    1、如果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房产登记在一方名下的,是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不是共同财产;
    2、如果婚前付首付婚后共同还贷,且房产登记在双方名下的,属于夫妻共同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法律分析:婚前、由双方出资、写双方名字的,无论贷款与否,属共同财产,一律平分。婚前一方贷款购买写自己的名字,婚后或者婚前一方要求在房产证上加另一个人的名字,那么同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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