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人类死亡,无户口,如何办理户口注销及死亡证明

2023-06-16 12:32: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死亡后办理户口注销需要的资料: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死亡后办理户口注销需要的资料:正常死亡需持死亡医学证明、火化证、《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非正常死亡的需持县级以上公安部门出具的非正常死亡证明或火葬场的火化证明、死亡人《居民户口簿》和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 死亡户口注销的办理流程是:死者的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持单位(村、居委会)出具的死亡注销户口证明信 ,居民户口簿,死亡人居民身份证,《死亡医学证明》或司法部门的死亡鉴定书、法院的《宣告死亡判决书》到当地公安派出所直接办理户口注销手续。
    根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规定,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农村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公民如果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公民因意外事故致死或者死因不明,户主、发现人应当立即报告当地公安派出所或者乡、镇人民委员会。
    法律依据:《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