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早上六点多旁边工地开始发出震耳欲聋的声音算扰民吗

讨薪
2023-06-16 16:32:0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早上7点施工不算扰民。根据法律规定,禁止夜间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是夜间是指晚上二十二点至次日早上六点,早上七点不在此范围内。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三条
    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禁止夜间进行产生噪声的建筑施工作业,但抢修、抢险施工作业,因生产工艺要求或者其他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除外。

    因特殊需要必须连续施工作业的,应当取得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生态环境主管部门或者地方人民政府指定的部门的证明,并在施工现场显著位置公示或者以其他方式公告附近居民。
  • 遇到扰民,如果是生活噪音,可以向当地的公安机关报警,由公安机关作出警告处理。如果是生产噪音,例如建筑噪音,我国对建筑开工有一定的时间限制,不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段建筑开工,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环保部门进行投诉,一般先作出警告,如果屡教不改,会有一定的处罚。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九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声环境的义务,同时依法享有获取声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噪声污染防治的权利。

    排放噪声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减轻噪声污染。
    第十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噪声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和知识的宣传教育普及工作,增强公众噪声污染防治意识,引导公众依法参与噪声污染防治工作。
  • 工地夜间施工扰民的,居民可以找工地负责人、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要求停止夜间施工,或至少降低夜间施工噪音。在协商不成或工地死灰复燃的,电联当地环保局、城建局、城管等相关行政部门,确认工地是否具有夜间施工资格,并举报投诉,要求整治查处这类行为。
    以上方法都不行的,到法院起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十七条
    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限期治理。

    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对小型企业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内授权其生态环境主管部门决定。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