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保险公司要撤销我们当地的机构,安排我到异地工作,但是工资太低根本不能去,我的劳动合同还有一年,怎么办?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6 21:06:11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纠纷,劳动者可以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维护合法权益。
  • 可以解除劳动关系,分为两种,一是协商解除,与单位协商,一倍经济补偿金或者协商金额;二是单位违法解除,二倍经济补偿金。你的情况属于变更劳动合同内容(工作地点变更),因特殊情况,造成上下班等不变性,可以申请仲裁,但是如果单位搬迁后,给予开通班车,增加用车补助等措施,无特殊情况应与服从。
    但是协商解除是可以操作的,可寻求劳动局帮助解决。
  • 可以通过投诉劳动监察大队,或者选择劳动仲裁解决。同时,可以要求得到由于没有订立用工合同的双倍工资补偿,和所有未结算的工资,如果没有为你交纳保险的,还有是与劳动年限相关的,每年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八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二)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三)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四)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他情形。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