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公司三天被辞退(非员工自身原因),不符合后期招聘计划。除了三天工资,还有赔偿吗?当时面试结束后被告知尽快入职,于是辞去了最后一份工作,十天就入职了。三天后,我被告知因公司原因被解雇。我可以起诉赔偿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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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分析:在我国公司辞退劳动者时,按照每工作一年支付这类人员一个月的工资赔偿这类劳动者的合法损失。相关的劳动人员应积极的按照法律规定,对这类人员的工资进行发放。如拒不支付的,应积极的向当地的
劳动监察部门进行举报办理。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
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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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