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在浙江金华交社保,要回老家了。如何领取失业金?

社会保险
2023-06-18 06:1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领取失业金的办法:持本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去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再凭失业登记证和本人的身份证去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出申请;经其审查通过的,可以依法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四条
    职工应当参加失业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失业保险费。
    第四十七条
    失业保险金的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不得低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十五日内告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
    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
    失业人员凭失业登记证明和个人身份证明,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手续。
    失业保险金领取期限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
  • 办理失业金领取如下:提供解除劳动关系的材料、身份证、户口本、照片等向参保地市社保机构申请领取失业金,经过失业登记和培训领取失业金,一般在办理失业登记后的次月按月在当地领取。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六条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及时为失业人员出具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告知其按照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权利,并将失业人员的名单自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之日起7日内报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备案。
    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失业后,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失业保险金自办理失业登记之日起计算。失业保险金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月发放。
    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为失业人员开具领取失业保险金的单证,失业人员凭单证到指定银行领取失业保险金。
  • 办理失业金领取一般由失业人员携带好单位为其出具的证明,及时前往当地指定的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办理失业登记,凭借个人失业登记证明和身份证等证明,前往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申请失业金的手续就可以领取失业金。法律依据:《失业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具备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一)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二)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三)已办理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
    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按照规定同时享受其他失业保险待遇。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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