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道路上有停车位的停车位要不要收取停车费?

业主维权
2023-06-18 09:26: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马路边的停车位应该归交警队管。马路边的停车的,主要是机动车。机动车应当在规定地点停放。禁止在人行道上停放机动车,但是在施划的停车泊位除外。如果当事人违反停车规定的,那么交警有权利对其进行处罚。
    马路边的停车位怎么收费
    1、车主平时交纳税费,相当于已经为路边停车预先埋了单,当临时占用道路资源时,便不应该重复交费,如果要收费可以拒绝;
    2、公共道路是公共资源为全民所有,道路的修建维修维护买车缴税,每年交养路费了,烧的油里面也交了燃油税了。
    所以说马路停车收费不合理也不合法;
    3、一般是按小时收费的,如果是正规停车场所,肯定是不能拒绝的;停车位属于公共资源,严禁私自占用获取收益,市民对于不合理的路边停车收费可以拒绝。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 路边停车位收费一般不合理。如果在城市道路范围内,政府相关部门可以在不影响行人和车辆通行的前提下,配置停车位。根据有效利用公共资源的原则,可以收费。公共道路的所有权属于国家,道路临时停车应视为公益性经营,其收费应符合行政收费的效率原则。
    根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有关道路交通的规定的,给予警告或者2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
    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 买了停车位不要交停车费。物业服务收费应当遵循合理、公开以及费用与服务水平相适应的原则,区别不同物业的性质和特点,由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物业服务收费办法,在物业服务合同中约定。
    违停的情形是什么
    1、按顺行方向靠道路左侧停车,且驾驶员未离开车辆的;
    2、在交叉路口、铁路道口、弯路、窄路、桥梁、陡坡、隧道以及距离上述地点2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3、在公共汽车站、电车站、急救站、加油站、消防栓或消防队门前以及距离上述地点30米以内的路段停车的;
    4、公共汽车、电车在站点以外的地方停车的;
    5、夜间临时停车的,不开示宽灯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法律法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三条
    对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机动车停放、临时停车规定的,可以指出违法行为,并予以口头警告,令其立即驶离。
    机动车驾驶人不在现场或者虽在现场但拒绝立即驶离,妨碍其他车辆、行人通行的,处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并可以将该机动车拖移至不妨碍交通的地点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指定的地点停放。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拖车不得向当事人收取费用,并应当及时告知当事人停放地点。
    因采取不正确的方法拖车造成机动车损坏的,应当依法承担补偿责任。
    第九十四条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实施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超过国务院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收取费用的,退还多收取的费用,并由价格主管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不按照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进行检验,出具虚假检验结果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处所收检验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并依法撤销其检验资格;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