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当我的阳台下水道使用时,楼下排水管和地板接缝漏水,找装修公司,装修公司说,是房地产开发商的问题,找房地产开发商,他们说是装修公司的问题,双方争吵,没有站出来维修

业主维权
2023-06-18 12:5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法律分析:第一,开发商与你之间存在买卖合同关系,对于房屋是否由物业公司来维修,应根据不同情况区别对待:如果是开发商保修期内的,应由开发商来维修。 如果过了保修期,又可以分为两种情况:一是如果阳台漏水是因外部缝隙所致,即由于公共部位的原因所致,应归属于物业公司负责维修的外墙面范畴,当然物业管理服务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二是如果房屋漏水是由于业主自用部位使用不当,或防水未处理好造成的,则由业主承担责任。
    如果确系房屋质量问题,开发商构成违约应承担违约赔偿责任。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物业服务纠纷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六条 经书面催交,业主无正当理由拒绝交纳或者在催告的合理期限内仍未交纳物业费,物业服务企业请求业主支付物业费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物业服务企业已经按照合同约定以及相关规定提供服务,业主仅以未享受或者无需接受相关物业服务为抗辩理由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 若是装修施工导致的话,就是由装修公司负责漏水维修事宜;若是业主人为导致的,则由业主自行负责漏水维修事宜;若此时的房屋主管道并没有超过两年的保修期限,可以找开发商负责维修;若是楼上住户的原因造成楼下管道漏水,由楼上住户负责维修。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一十二条 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但是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七百一十三条 承租人在租赁物需要维修时可以请求出租人在合理期限内维修。出租人未履行维修义务的,承租人可以自行维修,维修费用由出租人负担。因维修租赁物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当相应减少租金或者延长租期。
    因承租人的过错致使租赁物需要维修的,出租人不承担前款规定的维修义务。
    第七百一十四条 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 1、楼上装修漏水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损失赔偿按照造成的实际损失确定赔偿金额。对方拒不赔偿的可以拍照登记损失,并找专业鉴定机构做损失鉴定,然后提起民事诉讼,对于具体的纠纷可在诉讼中得到解决。
    2、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九十六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十二条,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造成损害的,应当给予赔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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