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想问一下,合同已经过期,公司还没有续签,是不是违反了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9 08:44: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合同到期不续签有两种情况:
    1、合同到期劳动者不续签的,劳动合同终止,没有经济补偿。
    2、公司不续签的,属于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情况,应根据劳动者已提供服务的年限,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
    公司的做法是对原劳动合同的变更,侵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有权拒签并主张经济补偿。
    擅自单方面降低工资是违法的,应予补发差额。
    经济补偿的计算基数,以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为准。
    由此引发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可通过申请劳动仲裁的方式予以解决。
  •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不合法。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的处理如下:
    1、劳动者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要求续签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拒绝续签违法的,应当支付劳动者赔偿金,工作一年支付两个月工资;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不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十四条
    【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 合同到期未及时续签问题:第二次合同到期不签订无固定合同属于违法,劳动者可以依法申请经济赔偿。用人单位应签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而未签,需要支付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四条规定: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无确定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
    (二)用人单位初次实行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十年的;
    (三)连续订立二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且劳动者没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续订劳动合同的。
    劳动者不想续签,用人单位是否需要赔偿有以下情形:
    (1)如果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仍然不续签的,则不进行经济补偿
    (2)如果单位降低原来劳动条件,员工不续签的,则单位还要进行经济补偿。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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