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做了两年半,因为搬仓库不需要我的职位,可以提前辞职要求公司赔偿吗?

劳动合同纠纷
2023-06-19 08:52:12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不管是公司先行提出解除劳动合同,还是员工先行提出,员工都可能有权利主张经济补偿。
  • 员工辞职公司补偿根据实际的情况而定。员工主动提出辞职的,一般情况下公司是不用赔偿的。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如果员工是因为用人单位有违法行为而辞职的,公司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如果是劳动者主动向用人单位辞职,用人单位无过错,是不能要求补偿金地。但是如果是用人单位要向劳动者提出辞职要求,或者因为用人单位有过错而使得劳动者辞职的,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根据法律依据:《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金的标准是工作满一年支付一个月补偿。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一)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向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
    (三)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四)用人单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
    (五)除用人单位维持或者提高劳动合同约定条件续订劳动合同,劳动者不同意续订的情形外,依照本第四十四条第一项规定终止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条第四项、第五项规定终止劳动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