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们是江苏启东市,我们在厂里工作是按小时计算的,一般每l2小时上班,除吃饭休息按1O点五小时计算,请问按新的工资标准,我们应多少钱一个小时?

讨薪
2023-06-19 09:40:4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工资应该按照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收入相加的总额来进行计算;或者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并计算出劳动者每月的实际出勤天数,来进行计算。法律依据:《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第四条
    工资总额由下列六个部分组成:
    (一)计时工资;
    (二)计件工资;
    (三)奖金;
    (四)津贴和补贴;
    (五)加班加点工资;
    (六)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四十七条
    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第七十六条
    国家发展社会福利事业,兴建公共福利设施,为劳动者休息、休养和疗养提供条件。
    用人单位应当创造条件,改善集体福利,提高劳动者的福利待遇。
  • 小时工资=月工资收入÷(月计薪天数×8小时)。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我国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用人单位不得违反劳动法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4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 劳动法规定的上班时间是每天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四小时。但是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超过一小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六条
    国家实行劳动者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八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十四小时的工时制度。

    第四十一条
    用人单位由于生产经营需要,经与工会和劳动者协商后可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日不得超过一小时;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在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的条件下延长工作时间每日不得超过三小时,但是每月不得超过三十六小时。

    第四十二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延长工作时间不受本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限制:
    (一)发生自然灾害、事故或者因其他原因,威胁劳动者生命健康和财产安全,需要紧急处理的;
    (二)生产设备、交通运输线路、公共设施发生故障,影响生产和公众利益,必须及时抢修的;
    (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