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三人一起合伙去游泳,一个未成年,两个成年人,其中一个成年人溺水死了,应该负责吗

人身损害赔偿
2023-06-20 13:30:43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游客溺亡的,如果旅游公司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则要赔偿。如果是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游客溺亡的,由第三人承担责任,但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也应当承担相应补充责任。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旅游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2020年修正)》第七条
    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旅游者请求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承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旅游者人身损害、财产损失,由第三人承担责任;旅游经营者、旅游辅助服务者未尽安全保障义务,旅游者请求其承担相应补充责任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 一起去游泳造成溺亡邀约者负法律责任。成年人一起游泳溺亡的,一般是溺亡者自身应承担主要责任,因为成年人有认识危险可能性,除非游泳的邀约者没有告知受害者水域的情况,没有溺水事故发生时及时救助,邀约者存在一定过错,所以承担一定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八十七条
    损害发生后,当事人可以协商赔偿费用的支付方式。协商不一致的,赔偿费用应当一次性支付;一次性支付确有困难的,可以分期支付,但是被侵权人有权请求提供相应的担保。
  • 在救落水儿童时造成其局部挫伤的救助人不要承担赔偿责任。因为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救落水儿童属于实施紧急救助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三条
    因保护他人民事权益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权人承担民事责任,受益人可以给予适当补偿。
    没有侵权人、侵权人逃逸或者无力承担民事责任,受害人请求补偿的,受益人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第一百八十四条
    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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