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朋友涉嫌盗窃在我家被抓了,警察来的时候连同我的私人物品包括手机,笔记本电脑等一并带走,当时也没有列扣押物品清单,现今已经三个多月了,仍未有说法,我该怎么拿回我自己的物品(部分财物有发票)

刑事辩护
2019-05-26 06:57:28
律师解答共有2条
  • 刑事诉讼法八十条涉嫌盗窃刑事拘留,已经涉嫌犯罪,应当按照盗窃数额定罪量刑。
    刑事拘留最长期限,实际是指转逮捕的最长期限,具体来讲就是刑事拘留之后多久转逮捕的期限,这个期限=呈请逮捕期限+审查逮捕期限7日。
    公安机关侦查的案件,一般是10日;在特殊情况下是14日;具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嫌疑的是37日。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拘留:
    (一)正在预备犯罪、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
    (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犯罪证据的;
    (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可能的;
    (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
    (七)有流窜作案、多次作案、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九条 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在拘留后的三日以内,提请人民检察院审查批准。在特殊情况下,提请审查批准的时间可以延长一日至四日。
  • 朋友涉嫌盗窃能否申请取保候审?解答如下:
    1、适用取保候审的条件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的;
    (3)应当逮捕但患有严重疾病的,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
    (4)需要逮捕但又证据不足的被拘留人;
    (5)不能在法定期限内处理完毕,但又需要继续查证、审理的;
    (6)持有有效出境证件,不需要逮捕但又可能逃避侦查的。
    2、不能适用取保候审的情形
    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以自伤、自残办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不得取保侯审。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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