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在我离职的时候,我的公司说要从公司扣除我的社保,说公司已经支付了下个月的费用

社会保险
2023-06-21 10:58: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如果员工离职,当然应该给他经济补偿。用人单位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属于劳动者提出辞职后双方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在该种情形下,只有用人单位向劳动者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并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才应支付经济补偿。   用人单位虽然不用支付经济补偿金,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一百条的规定,用人单位无故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限期缴纳,逾期不缴的,可以加收滞纳金。
    同时,如果因用人单位未依法缴纳社保费且无法补缴而造成劳动者待遇损失的,劳动者依然有权追偿。


  • 法律分析:社保费用实行的是共同承担制,即用人单位与职工各承担一部分,如果用人单位按规定从个人工资扣除个人应缴的社保费用,那就是合理的。辞职了,公司扣你的保险,需看公司扣保险是在你在职期间的,还是辞职以后,是在职期间的公司的做法是违法的,可以到劳动部门去申诉;如果是辞职以后的,就不能算是扣,而是公司没有义务再继续缴纳保险了。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七十二条 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十条 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养老保险的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三条 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

  •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规定公司应支付部分就算在离职的当月结束,及员工的社保公司就承办到离职的当月。之后,员工离职次月而公司停止为其缴交社保费用。如果员工应缴纳的部分已经被扣除了,那单位的部分还是得单位交。
    不能从员工的工资里扣单位应交部分。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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