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和房东签订了一年的租赁合同,但由于租金问题,我们不打算住在这里。如果我们离开,我们能拿回这十天的租金吗?

房屋租赁
2023-06-21 16:1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一般情况下是不可以的,承租人应当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租金。对支付租金的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有关规定仍不能确定,租赁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租赁期限一年以上的,应当在每届满一年时支付,剩余期限不满一年的,应当在租赁期限届满时支付。
    承租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出租人缴纳租金,但是承租人实际并未租住至合同期满的,可以与出租人协商退还部分租房款。
  • 依据我国合同法的规定,租赁双方解除房屋租赁合同的,对未到期的租金双方可以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仲裁、诉讼的方式解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
    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第七百零七条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第七百一十条承租人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耗的,不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百一十五条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请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
  • 法律分析:可以先和房东进行协商,如果协商不成,因为没有签订合同,无法根据合同要求退还定金。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七条 租赁期限六个月以上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未采用书面形式,无法确定租赁期限的,视为不定期租赁。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