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已经提出了劳动仲裁,今天开庭,因为公司拖欠了工资。而且处于长假状态,不能正确支付工资,也没有按照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支付工资,每周只有1.?3.5上班,现在正处于调解期。由于10月份已经提交了劳务仲裁,11月份向公司提出了暂时不出席的请求。现在在公司工作2年半是合理的赔偿金吗?

讨薪
2023-06-21 17:04:08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如果你着急回老家,建议你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一个月限制;
    2、你如果突然离开单位,很多证据就没有了,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后,相当于保存了相关证据。
    如果你着急回老家,建议你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一个月限制;
    2、你如果突然离开单位,很多证据就没有了,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后,相当于保存了相关证据。
    类似于只存在拖欠工资而无其他纠纷的情形,劳动监察大队就能处理了。
  • 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问题。
    如果你着急回老家,建议你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一个月限制;
    2、你如果突然离开单位,很多证据就没有了,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后,相当于保存了相关证据。
    如果你着急回老家,建议你先去当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老板拖欠工资的问题,这样做有以下好处:
    1、用人单位拖欠工资的,劳动者可以直接解除劳动合同,不受提前一个月限制;
    2、你如果突然离开单位,很多证据就没有了,你到劳动监察大队反映问题后,相当于保存了相关证据。
    类似于只存在拖欠工资而无其他纠纷的情形,劳动监察大队就能处理了。
  • 法律分析:员工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该用人单位支付你拖欠的工资、押金、违法解除的赔偿金2个月工资、未签劳动合同双倍工资(入职的第2个月开始,最多11个月)、加班工资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第八十七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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