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你好我租的房子,修的家里的暖气分水阀是不是该由房东付费

房屋租赁
2023-06-21 18: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由现业主来付,即由已享受物业服务的一方负责缴纳,合同中另有规定的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缴纳。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即水电燃气网络物业等应该进行清算。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 取暖费由房东交,房东也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约定由租客交纳。房东不能以住宅未居住、供暖温度不达标、租赁房屋等原因拒绝缴纳供暖费,如供暖设施受损,房东应先行承担维修费用,分清责任后再行主张权益。

    法律依据:
    《物业管理条例》第六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义务。
    第四十一条 
    业主应当根据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
  • 二手房买卖所欠的物业费一般由现业主支付,即由已享受物业服务的一方负责缴纳,但是若合同中另有规定的,一般按照合同约定进行缴纳。在房屋交接时,对日常生活费用即水电燃气网络物业等应该进行清算。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七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二)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物业管理条例》第六十五条 违反物业服务合同约定,业主逾期不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应当督促其限期交纳;逾期仍不交纳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