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学生打暑假工在店里受伤手指切断了,但没签合同,可以要求赔偿吗

工伤索赔
2023-06-21 20:4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劳动者在工地遭遇工伤,即使没签劳动合同也可以要求赔偿,但是劳动者或者其所在的单位要依法提供能证明双方存在劳动关系的材料,以及工伤认定申请表等材料。
    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八条
    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工伤认定申请表;
    (二)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
    (三)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工伤认定申请表应当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
    工伤认定申请人提供材料不完整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一次性书面告知工伤认定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申请人按照书面告知要求补正材料后,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受理。
  • 学生在工作中受伤分为工伤和非工伤。 在业余时间打工或实习的,没有签订劳动合同的,只能要求侵权人承担侵权责任,赔偿相应的医疗费,护理费等。与用人单位订立了劳动合同的,在工作期间受伤可以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法律依据:
    根据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 在校生在用人单位实习时受伤,因为与用人单位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可以要求用人单位等责任人依法支付人身损害赔偿。人身损害赔偿的项目包括:误工费;辅助器具费;残疾赔偿金;交通费;医疗费;护理费;其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
    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相关知识推荐
加载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