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想把女儿送人收养需要什么信息?

子女抚养
2023-06-22 05:10:59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子女送养需要的要求:
    1、送养人必须是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的生父母。但父母对未成年人有严重危害可能的不受此限制;
    2、送养人必须是因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才可以将子女送养。
    3、生父母送养子女,须父母共同送养。但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 送养人应当向收养登记机关提交下列证件和证明材料:
    (一)送养人的身份证明,例如,户口簿、身份证等证件;
    (二)监护人丧失抚养能力或死亡的材料。例如,孤儿户籍记录、送养儿童福利机构记录、生父母重大残疾或死亡的材料;
    (三)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一百一十一条
    自收养关系成立之日起,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养子女与养父母的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子女与父母的近亲属关系的规定。
    养子女与生父母以及其他近亲属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因收养关系的成立而消除。
  • 收养小孩需要提交如下资料:书面收养协议、收养人和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本,收养人所在单位或者村(居)民委员会出具的本人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等。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五条
    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
    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的,办理登记的民政部门应当在登记前予以公告。
    收养关系当事人愿意签订收养协议的,可以签订收养协议。
    收养关系当事人各方或者一方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应当依法进行收养评估。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