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公共雨水管漏水,但楼上的业主把管子包好了,如果维修要敲墙,谁来承担费用

业主维权
2023-06-22 10:01:25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楼上管道漏水的,要按具体情况来处理。
    1、公共主管漏水的,可让物业负责维修;
    2、楼上住户内部管道要让楼上住户维修;
    3、维修拆墙的,看按照维修部分所处的位置来决定;
    3、对于因漏水而造成损失的,要先查明漏水原因。漏水是人为造成的,可以要求对方恢复原状。不能恢复原状的,可以要求赔偿损失。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使用相邻不动产避免造成损害】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 如果不是楼下人为造成的渗漏水,都是楼上责任,楼上有责任维修到不再漏水到楼下及赔偿楼下相应的损失。经双方协调不合时,可以到到法院提起民事损害赔偿诉讼由法院鉴定受损程度并予以判定。
    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者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假若相邻方不履行法院的判决,受损方可自请施工队从楼下维修,发生的费用可向法院提出要求楼上业主赔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九十六条 不动产权利人因用水、排水、通行、铺设管线等利用相邻不动产的,应当尽量避免对相邻的不动产权利人造成损害。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 楼上下水道漏水由过错方负责。如果查明原因后是自己的问题就自己负责;如果属于邻居或者是楼上居民的原因导致漏水,相应的侵权人也要负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都不是,则需要判断房屋是否在保质期内,在防水质保期内开发商负责。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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