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夫妻双方婚后一方父母全额出资购房,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一方父母出资首付购房,登记自己子女的名字,夫妻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夫妻婚后男方父母和夫妻双方共同出资购房,登记男方父母的名字,并由夫妻双方共同还贷,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吗?A

2019-05-26 11:09:56
律师解答共有4条
  • 如果能够证明只是夫妻中的一方出钱还贷或另一方也承认是由一方自己还贷的,那么可以不认定为共同还贷。
  • 夫妻双方婚后出资(包括贷款)取得房屋产权离婚后房屋的分割
    首先,明确产权,不论房产证上是一方的名字,还是双方的名字,均为共同财产。其次,明确产值,即房屋价值,按市场价计算,不按当初购房合同金额计算。
    再次,分清权益部分和债务部分。如果涉及贷款,先要将贷款部分除去。也就是说,由取得房子的一方付给未得房一方房屋价值的一半,得房方单独偿还剩余的本金及利息。
  • 《婚姻法》第四十一条“离婚时,原为夫妻共同生活所负的债务,应当共同偿还。共同财产不足清偿的,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由双方协议清偿;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法院判决。”因此通常情况下,夫妻双方的共同债务应当由夫妻双协商解决,存在共同财产的,先由夫妻双方通过共同财产来进行清偿,即夫妻双方婚后的贷款应当那先通过共同财产进行偿还,然后在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将还贷后剩余的财产进行分割。
  • 回答你的问题:
    1、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婚前还是婚后购房,有讲究
    2、如果你能提供证据证明,男方父母是借给男方,可以要求债权,但是房产无份额。是一人一半还是按照出资比例要根据你的第一个问题,是婚前还是婚后,还是结婚时间长短,还有还贷比例等等因素。如果这些情况,你都排除,一般情况是一人一半。
    3、这个问题上面已经解释 4,没有讲究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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