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张大概意思是: 以前耍的女朋友跟我 谈朋友期间,找我陆陆续续借的钱,转账金额就有7.7万, 还不算买东西,给现金的。后来她做了对不起我的事,觉得找到金主了,主动给我打了借条10万元,每月还2--3万元,还清为止,借条是去年4月打的, 结果只还了3万就不理了, 她本人应该是没啥钱的,不过在南坪有一套住宅,全款房,大概价值45万元左右, 这种情况,我打官司找她还钱,如果她还不了, 法院能不能处理她的房子???第二张大概意思, A 借我3.3万元钱.当时打的借条是有个担保人B.??约定2017年除夕前 还钱, 结果没还得了。现在A 不知去向, 也还不起钱了, 我能不能找B 直接打官司要钱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