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我丈夫用他父母名字开公司,实际经营者还是我丈夫,如果离婚,算不算夫妻共同财产,是否可以分割?186XXXX5151

离婚财产分割
2023-06-23 10:18:10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个人独资公司中,被认定为个人财产的部分,原则上不会被分,如果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在婚后约定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的,那么在离婚时需要分。因为离婚后时需要分割的财产都是夫妻共同财产。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离婚名下财产由夫妻双方平等分割,可以分割的财产是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果协议不成的,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 可以的,夫妻财产都可以分割,按照有利子女以及无过错原则分割。如果发现还有属于夫妻共同财产还未分割的,可以在发现之后要求法院再次分割。所以不论是夫妻共同财产还是原夫妻共同财产都可以分割。

    法律依据:
    《民法典》(2021年1月1日生效)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
    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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