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问答

交了起诉费后,还有什么事要做?

合同违约纠纷
2023-06-23 13:28:07
律师解答共有3条
  • 诉讼费是指当事人为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程序应当缴纳的费用,包括案件受理费和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应当向人民法院交纳的诉讼费用包括:
    (一)案件受理费,其中包括一审程序、二审程序、再审程序依法需要交纳的受理费;
    (二)申请费等。法律依据:《民事诉讼法》 规定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确有困难,可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免交
  • 法律分析: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法律依据:《诉讼费用交纳办法
    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第三十一条 经人民法院调解达成协议的案件,诉讼费用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决定。
  • 诉讼费用由原告在提起诉讼的时候向法院预先交纳,法院收到诉讼费用后要向原告出具相关的凭证。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八条 当事人进行民事诉讼,应当按照规定交纳案件受理费。
    财产案件除交纳案件受理费外,并按照规定交纳其他诉讼费用。当事人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可以按照规定向人民法院申请缓交、减交或者免交。收取诉讼费用的办法另行制定。
    《诉讼费用缴纳办法》 第五十二条 诉讼费用的交纳和收取制度应当公示。
    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按照其财务隶属关系使用国务院财政部门或者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案件受理费、申请费全额上缴财政,纳入预算,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人民法院收取诉讼费用应当向当事人开具缴费凭证,当事人持缴费凭证到指定代理银行交费。
    依法应当向当事人退费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诉讼费用缴库和退费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财政部门商最高人民法院另行制定。在边远、水上、交通不便地区,基层巡回法庭当场审理案件,当事人提出向指定代理银行交纳诉讼费用确有困难的,基层巡回法庭可以当场收取诉讼费用,并向当事人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不出具省级人民政府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交纳。
未面谈及查看证据材料,律师回答仅供参考。